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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在南台大地震中倒塌案,今天上午在台南高分院召開二審調查庭。南台大地震剛滿周年,今有近30位維冠大樓受災戶、家屬前往旁聽,因人數相當多,還另開一法庭同步視訊。受災戶皆口徑一致表示,偷工減料蓋大樓,是殺人並非業務過失致死。希望法官變更起訴法條,依殺人罪重判建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。背對旁聽席排排坐的5名被告,皆低頭不語,但仍不認為自己有過失。維冠大樓為節省成本偷工減料,加上梁柱設計強度不足、連接的大梁改小梁、應使用高拉力鋼筋卻誤用中拉力鋼筋等多項疏失,導致大樓耐震力不足倒塌,造成115人死亡。台南地院合議庭去年11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,處建商林明輝、建築師鄭進貴與張魁寶、結構技師鄭東旭、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等5人各最高刑度5年徒刑、併科罰金9萬元,被告全提上訴。維冠受災家屬請求南檢提起上訴,但南檢認為,法官已處被告最重刑,且有採檢方起訴理由,並未上訴。法官今天當庭勘驗證據,結構技師鄭東旭的律師主張,市府將維冠鑑定交給由市府監督的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,有失公正,也是全案未見公務員應負責任的可能原因之一,他認為有再鑑定的必要。勘驗過程中,律師重申此論點將近10次,法官最後忍不住表示「就算公務機關有責,難道被告可因此免責?」律師悻然說明這與歸責和量刑相關。法官請旁聽的受災戶表達意見,維冠受災戶李宗典的胞姊李肅椊表示,事發一年,家屬傷痛依舊,5名被告聽起來還是不認罪,非常可惡。她請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,依未必故意殺人罪重判。發表意見的近10位受災戶、家屬,都一致認為不應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論刑,淚眼請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重判。台南市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在南台大地震中倒塌案,今天上午在台南高分院召開二審調查庭,家屬淚眼懇求法官用殺人罪重判建商林明輝等人。本報資料照片,記者曹馥年/攝影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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